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圖書資訊處發展諮詢委員會設置辦法
111年11月29日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6次行政會議通過
第一條 本校為集思廣益,共謀圖書資訊業務之發展,設置圖書資訊處發展諮詢委員會(以下簡稱本會)。
第二條 本會之職掌為:
(一) 本校圖書資訊處業務政策之諮詢;
(二) 本校圖書資料選購與徵集方針之諮詢;
(三) 提供制度變革與重要章則修改之建議;
(四) 業務發展計畫與服務項目之諮詢與建議;
(五) 其他有關本校圖書資訊服務之諮詢及改進建議。
第三條 本會置主任委員一人,由圖資長兼任,並以教務長、學務長、總務長、研發長、國際事務長、計算機與網路中心主任、進修部主任、各學院院長為當然委員,另外設學生代表二人,由學生自治團體訂定辦法產生之。
第四條 本會每學期召開會議一次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。開會時由主任委員擔任主席,必要時得邀請相關單位人員列席,並請校長、副校長列席指導。
第五條 本會開會時應有過半數委員出席始得開議,出席委員二分之一(含)以上同意始得決議,委員未能出席會議時,得另委託他人代理。
第六條 本會委員任期為一學年,得連任之,均為無給職。
第七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,報請校長核定後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