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服務說明
圖書館開放部分館舍作為辦理活動、靜態動態攝影使用。因圖書館為寧靜場所且以讀者閱覽使用優先,如申請借用理由與圖書館服務需與圖書館服務對象與主旨無關者,恕不開放借用。
二、服務對象
本服務僅開放校內單位、本校學生申請借用。(校外單位恕不開放)
三、開放申請借用區域
| 紅樓書坊 一樓雜誌區 一樓暢銷文庫/經典文庫 一樓閱報區 一樓老蕭書坊 | 二樓書庫 二樓參考書區 二樓臨窗閱覽區 二樓學術期刊區 三樓書庫區 |
四、申請流程
請於活動前1週、拍攝前2週上網填寫紙本申請表,將申請表單送至圖書館讀者服務組,審核通過方可借用。
五、申請注意事項
1. 圖書館以提供讀者良好閱覽環境為首要目的,為保障讀者權益,活動借用申請最遲請於1週前提出,拍攝申請請於2週前提出,以利公告讀者週知、安排人力與設備。
2. 申請本館場地作為活動使用,需與圖書館服務對象與主旨相關,並與圖書館合辦方可借用。
3. 期中、期末考期間為圖書館使用高峰期,恕不開放場地外借。
4. 場地僅於平日8:30-17:00開放借用,如於夜間或假日使用場地,另派工讀人員協助,其工讀費用由借用單位支付。
5. 影片攝影,應隨同申請書檢附拍攝企劃書、劇本或腳本,於本館拍攝部分請在劇本或腳本中圈記標示。
6. 場地使用完畢,借用單位請自行將場地復原,並請館方人員確認後始得離開。
7. 未依以上事項辦理者,圖書館有權拒絕借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