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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圖書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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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文授權及延後公開規定

※國家圖書館不受理以「期刊投稿」、「論文尚未發表」等不符合學位授予法理由之延後公開申請,若申請理由不符規定將可能被公開紙本論文;此外,延後公開比例太高將可能被教育部糾正或減招(詳如公文內容(另開新視窗)),請填寫申請前先弄清楚規定。

 

1. 學位論文開放申請文件一覽

項目開放
地點
公開
情形
繳交文件文件所需內容
研究生簽名指導教授簽名系所主管、
系所單位核章
檢附證明文件

館內紙本論文
(含館內獨立設備
調閱系統之電子檔)

 

國圖
及
本校
圖書
館內

立即

無需繳交文件XXXX

延後

1.本校 & 國圖
延後公開申請書  各1張​
2.證明文件一式兩份 [註1]
3.學位考試申請書影本[註2]
OO

O

O

網際網路
電子論文
(PDF檔)
博碩士
論文系統
立即1.本校 & 國圖
學位論文授權書  各1張
OOXX

延後

備註申請館內紙本論文(含館內獨立設備調閱系統之電子檔)之延後公開,「摘要」將被論文系統隱藏。

[註1] 圖書館並未規定證明文件的形式,該文件可辨識申請理由,且與延後公開申請書填寫相符即可,表單填寫說明請參見下方「2. 表單填寫及申請說明」

[註2] 需將教務處 (一般生)J1/J7「學位考試申請表(另開新視窗)」或進修部(在職專班)編號(B)01「學位考試申請書(另開新視窗)」掃描檔上傳至論文系統論文系統Step.2「有申請紙本論文延後公開者請點選此按鈕」處

[註3] 依教育部114年6月4日臺教高通字第1142201506號函及本校「學位論文延後公開審議要點(另開新視窗)」規定,延後公開日期應合理且符合實際。每次申請紙本論文延後公開至多為5年,且需逐次申請;第2次起之申請程序,仍應取得原所有學位考試委員審核確認,或經原就讀系所之系(所)務等會議審核確認。

 


2. 表單填寫及申請說明

延後公開申請書

 ● 表單下載

請至本校電子論文系統「下載區」下載(另開新視窗)

 

 ● 填寫注意事項

(1) 須符合學位授予法規定方可申請(涉及機密、專利或依法不得提供),並須檢附證明文件以茲證明;圖書館並未規定證明文件形式,該文件可辨識申請理由,且與延後公開申請書填寫相符即可
(2) 每次申請紙本論文延後公開至多
以5年為限,且需逐次申請。第2次起之申請程序,仍應取得原所有學位考試委員審核確認,或經原就讀系所之系(所)務等會議審核確認。
(3) 如有
申請專利之需求,請參考論文專利申請相關規定(另開新視窗)

(4)依教育部(另開新視窗)指示,「涉及機密」應為「國家機密」相關,故若是因「產學案、合作公司協議或其他相關約定」等原因而申請延後公開者,請勾選「依法不得提供」。示意圖:http://lib.ntut.edu.tw/public/images/2025623153642.jpg(另開新視窗)

 

 ● 申請方式

(1) 由研究生、指導教授親筆簽名、系所主管及系所核章後,連同證明文件掃描/拍照上傳至論文系統Step.2「有申請紙本論文延後公開者請點選此按鈕」處(另開新視窗)
(2) 申請書正本連同證明文件需繳交至圖書館,請於辦理離校時連同紙本論文繳交至圖書館櫃台
(3) 表單填寫不全、缺少證明文件或未繳交申請書正本者,視同未完成申請

(4)如申請延後公開,需另將教務處(一般生) J1/J7「學位考試申請表(另開新視窗)」或進修部(在職專班)編號(B)01「學位考試申請書(另開新視窗)」掃描檔上傳至論文系統論文系統Step.2「有申請紙本論文延後公開者請點選此按鈕」處

 

學位論文授權書

 ● 表單下載

請至論文系統(另開新視窗)完成電子論文上傳,於「Step.3 列印及上傳授權書」(另開新視窗)下載並列印表單
※如表單內容有任何問題,請修改對應的系統欄位資訊後重新列印,切勿直接編修表單內容!

 

 ● 申請方式

(1) 由研究生、指導教授親筆簽名後,掃描/拍照上傳至論文系統Step.3 (若無法取得指導教授親筆簽名,可以電子簽名代替)
(2) 含研究生親筆簽名之正本於辦理離校時,連同紙本論文繳交至圖書館櫃台

 


3. 延後公開相關法規

● 學位授予法第16條 連結(另開新視窗)

「……國家圖書館保存之博士、碩士論文、書面報告、技術報告或專業實務報告,應提供公眾於館內閱覽紙本,或透過獨立設備讀取電子資料檔……但涉及機密、專利事項或依法不得提供,並經學校認定者,得不予提供或於一定期間內不為提供。……」

 

● 著作權法第15條第2項第3款 連結(另開新視窗)

「…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推定著作人同意公開發表其著作︰……三、依學位授予法撰寫之碩士、博士論文,著作人已取得學位者。……」

 

● 教育部臺教高(二)字第1070210758號公文 連結(另開新視窗)

「……學位授予法修正後,學位論文應以公開為原則,以利學術流通及分享,但涉及國家機密、申請專利或法律另有規定等特殊情形,並經學校認定後,得不予公開或一定期間內不公開,爰各校應就特殊情形訂有認定或審議機制。……」

 

● 臺教高通字第1090112935號公文 連結(另開新視窗)

「……110學年度起各大學提報碩博士班增設計畫書,須呈現學位論文品保機制,包括學位論文與系所專業性之檢核、學術倫理之自律規範、學位考試委員符合學位授予法第8條及第10條之資格、學位論文延後公開或不予公開之審核等,如學位論文品保機制未盡完善,本部將不與同意增設。……(六)未妥善處理學術自律之系所將調減招生名額……」

 

● 本校學位論文延後公開審議要點 連結(另開新視窗)

「……(一) 於學位考試前提出延後公開申請,並檢附「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(另開新視窗)」、「國家圖書館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(另開新視窗)」與申請理由相符之佐證文件。

   (二) 如論文欲申請延後公開,每次申請紙本論文延後公開至多為5年,且需逐次申請;第2次起之申請程序,仍應取得原所有學位考試委員審核確認,或經原就讀系所之系(所)務等會議審核確認。

  (三) 申請書須由研究生、指導教授以及所有學位考試委員親筆簽名,並經系所主管、系所單位對延後公開事由進行實質審核後,「學校認定/審議單位」欄位核章。……」

 

● 學位論文送存國家圖書館典藏作業要點 連結(另開新視窗)

「……(二) 延後公開申請書,經研究生及指導教授親筆簽名、學校認定或審議單位蓋章,並檢附證明文件,經由學校向本館提出申請,必要時本館得退回並請學校重新處理……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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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 臺教高通字第1142201506號公文 連結(另開新視窗)

「……(一)審核程序:114學年度(含)起,學生應於進行學位考試前提出申請論文延後公開,並於學位考試時由考試委員審核確認是否涉及機密、專利事項或依法不得提供(校內碩博士學位考試審核表件應配合修正,增加考試委員審核欄位。)……」

「......(三)延後公開期間:1、每次申請電子全文及紙本論文延後公開至多為5年,且需逐次申請。2、第2次起之申請程序,仍應取得原所有學位考試委員審核確認,或經原就讀系所之系(所)務等會議審核確認。」

4. 異動申請

紙本論文(含獨立設備調閱之電子檔)

請先洽詢本校圖書館承辦人,需重新填寫「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」、「國家圖書館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」並檢附證明文件後,再向本校圖書館提出申請。

※114學年度(含)起,每次申請電子全文及紙本延後公開至多以5年為限,且需逐次申請。第2次起之申請程序,仍應取得原所有學位考試委員審核確認,或經原就讀系所之系(所)務等會議審核確認。

 

電子論文

(1) 電子論文尚未審核通過者:逕自登入論文系統Step.2設定全文檔授權日期;已審核通過者,請洽圖書館承辦人。

(2) 已辦理畢業離校者:請先洽詢本校圖書館承辦人,需填妥「學位論文電子檔案【變更授權】申請書(另開新視窗)」後,再向本校圖書館提出申請。

 


5. 聯絡我們

承辦人  館員  葉佩瑛 小姐 02-2771-2171 #3114 | peiying@mail.ntut.edu.tw